據報道,李先生初五晚在陝西西安文藝路十字附近的一間餐廳吃飯,豈料結帳時才發現收據上寫著「筷子17元」,服務員表示筷子都是袋裝的免洗筷子,每雙1元。


李先生反問:「如果不用筷子,是不是要我用手抓著吃?」又指自己是第一次遇到筷子要收錢。他向經理投訴,經理後來送他兩包糖表示歉意。可是李先生認為,吃完飯才發現筷子收費,屬於強制消費。又指如果一開始就告訴他筷子要收費,他可以選擇吃或不吃。

 

 

有記者向餐廳查詢,負責人指店裡使用收費筷已經很久了。客人則對筷子收費意見不一。有律師指,根據中國《餐飲、修理業價格行為規則》的規定:「餐飲服務專案除國家另有規定外,經營者不得收取任何名目的價外服務費,或以其他形式價外加價。」餐廳為顧客就餐提供筷子等餐具,是提供服務的必備條件,也是餐廳履行服務合同義務的附隨義務,故餐廳不應對筷子另行收費。

 

 

來源:巴士的報

>>>訂閱CCUE YouTube 頻道,查看更多吃喝玩樂、生活資訊影片。

追蹤CCUE社交媒體,獲得更多吃喝玩樂生活資訊:
Instagram: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ccue.ca/
Facebook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ccue.c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