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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交通局昨天宣布展開為期3周的全國「航空旅客保障法例」諮詢會,目的是透過新法進一步保障航空旅客權益。首場公眾諮詢會將在本月14日於多倫多舉行。所有諮詢完結後將會收集意見,作為該新法例草案的參考,8月底提交國會審批。

 

加拿大交通局(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,CTA)表示,正為制訂《航空旅客保障法例》(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)新政策而努力,希望直接聆聽公眾對航空旅客保障的意見,將在全國舉行為期3周公眾諮詢大會。


首場諮詢會將於本月14日於多倫多市舉行。隨後6月18日於溫哥華;6月20日於卡加利;6月22日在黃刀鎮;6月25日在溫尼辟;6月27日在滿地可;6月29日在哈里法斯;7月4日於渥太華舉行,並且在7月5日完成全部諮詢活動。

 


網上諮詢反應熱烈


這面對面及電話諮詢會是交通局於5月28日,剛由聯邦政府宣布修訂《加拿大運輸法》(Canada Transportation Act)後數天,展開有關保障航空旅客權益綜合計劃中的一部分,賦予加拿大交通局權力,對《航空旅客保障法例》進行修訂。


加拿大交通局主席兼行政總裁史烈拿(Scott Streiner)表示,諮詢啟動以來反應熱烈。至今已超過4,500名加拿大人瀏覽相關網頁。當中有1,350人完成網上問卷。交通局希望更多加拿大人參與表達意見。
相關的諮詢過程,將於8月28日結束。總結後會將收集到的意見作為參考,納入新法草案之內。新法需要獲得會議成員審批認可,方成法例。


史烈拿表示,他們清楚航空旅行問題對加拿大人而言非常重要。希望盡快見到嶄新的《航空旅客保障法例》早日實施。同時,亦知道大眾希望他們的意見會被納入新法內。整個諮詢過程已提供了個人、消費團體,及航空公司表達他們各方意見機會。同時,會確保航空公司要盡對乘客的義務,清晰、透明、公平,及兼容。在整個諮詢過程中,公眾可親自出席諮詢大會,或上網參與。在新規定下的《加拿大運輸法》,將會附加最近通過的《運輸現代化法》(Transportation Modernization Act),要求加拿大交通局對航空公司制訂監管,如航班延誤或取消,拒絕登機,或強性轉搭其他航班,停機坪延誤,遺失或弄壞行李,兒童與父母或監護人的座位安排,攜帶樂器登機,及與乘客溝通等,均要負上責任。 


在上述的類別中,在法律上,應設置最低標準框架。而在多個情況下,如航班延誤、拒絕登機,或對遺失行李等的處理權仍在航空公司方面,同時該法例還應制訂最低賠償金額。

 

來源:星島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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