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金融專家指出理財觀念應從小培養,家長可透過發放零用錢,讓子女自小有機會自己負責規劃金錢分配、理解借貸及利息等觀念,在當前加拿大人的債務升至歷史新高的時期,及早養成正確的理財觀念顯得更為重要。

特許會計師兼理財作家陶比(Robin Taub)表示:「家長需要在子女年幼時開始,給予他們管理金錢的機會,讓他們自小經歷理財上的小錯誤和小風險,並從錯誤中學習。」
她建議以每周發放1元零用錢開始,並隨年齡逐年遞增,而在應否向做家務的小童獎勵零用錢方面,陶比認為子女是家中成員之一,應該自小讓他們參與家務,而非以金錢利誘他們做家務。兒童書作家卡斯奧利則認為,現實中沒有不勞而獲。家長可以透過獎勵的形式,鼓勵子女做額外的家務,每月發放的零用錢則會按子女幫忙做家務的意欲而浮動。
上述兩位女作家雖然立場不同,不過同樣認為子女到了5歲是發放零用錢合適時機。陶比表示在子女年幼時開始給予現金,可讓他們學習辨認不同紙幣及硬幣的面值。當他們年齡稍大時便可開立個人戶口,而家長可介紹子女使用提款卡及網上理財等方法。 

「需教導如何運用金錢」 

陶比續稱,給予子女現金或把金錢存入他們的戶口後,仍需要教導他們如何運用金錢,例如如何分配即時的支出、為未來的大額花費儲蓄和預留部分金錢作捐款,以及長遠的投資等。與子女一起去購物時,除了談論日常購物外,亦可與子女談論玩具零食等他們心儀的物品須要儲蓄多久才能購買。
他們還可以買甚麼玩具、衣服或其他他們想得到的物品,那些東西價值多少、要儲蓄多久才能買下。有兒童可能會嘗試與家長談判先預支零用而不想儲蓄,卡斯奧利強調家長應堅守立場,拒絕預支零用錢,避免加深「先花未來錢」的壞習慣,因為將來兒童長大後向銀行等機構貸款時,亦不會得到寬容對待。
陶比認為,若以借貸形式給予子女金錢,可以是為他們灌輸信貸及利息概念的好時機。未能付擔零用支出的家庭,則可以透過讓子女負責管理部分家庭開銷,從中為子女創造學習理財的機會。她建議可從管理食物及日用品開支等部分開始。

 

來源:星報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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