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星島綜合報道】加航(Air Canada)將原定接載乘客的飛機調往另一條航線,導致航班取消,卻以安全維修為由拒絕向受影響乘客賠償。一名乘客其後查證發現,加航聲稱遭撞損的飛機並非原定接載他的那一架,最終向加拿大運輸局申訴成功,獲判賠償1,000元。
加拿大廣播公司(CBC)報道,居於魁省加蒂諾(Gatineau)的羅哈斯(Juan Rojas),原定於2022年9月從滿地可飛往哥倫比亞波哥大,但航班遭取消。加航以飛機需要進行安全維修為由,拒絕他的索償。
查公開資料揭失實陳述
羅哈斯其後向加拿大運輸局(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)提出申訴,加航向局方提交文件,聲稱一輛航空餐飲車撞到原定接載羅哈斯的飛機,造成損壞。
羅哈斯之後查閱公開的民航每日報告系統(Civil Aviation Daily Reporting System),發現遭餐飲車撞損的飛機,根本不是原定用於其航班的那一架。
他將這項發現呈交運輸局,並表示:「加航他們明顯是失實陳述。」
加航其後向CBC解釋,羅哈斯原定乘搭的飛機被調往另一條航線,以取代該航線一架遭損壞、需要進行維修的飛機,結果羅哈斯的航班遭取消。
加航承認,調換飛機屬商業決定,但辯稱飛機的航班安排會不斷變動,公司必須能夠作出「營運調整」,以「盡量減低對整體乘客的影響」,並堅稱有權拒絕賠償。
運輸局裁定加航須賠償
今年1月,加拿大運輸局一名投訴處理主任裁定,加航須就取消航班向羅哈斯賠償1,000元。
裁決中指出:「為了避免或減少一批乘客的延誤,而以另一批乘客為代價調換飛機,是一項商業決定。」
裁決指航空公司可以作出這種安排,但必須向受影響乘客支付賠償。
根據加拿大《航空乘客保障條例》(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),航班如因航空公司可控制、且並非出於安全需要的原因而延誤或取消,合資格乘客可獲最高1,000元賠償。
羅哈斯表示:「我覺得他們是試圖利用制度漏洞逃避賠償。」
報道指羅哈斯並非唯一遇到類似情況的乘客,另外有三宗個案,加航同樣以安全維修為由取消航班及拒絕賠償,但航班紀錄顯示,原定用於有關航班的飛機其後被調往其他航線。這三宗個案分別涉及曼谷至溫哥華、多倫多至溫哥華,以及拉斯維加斯至多倫多的航線。
加航承認四宗個案均涉及調換飛機,但堅稱另外三宗個案毋須賠償。
律師:大衛對歌利亞
運輸局表示,羅哈斯的個案沒有導致加航被罰款,而該局亦從未因加航「錯誤地將航班取消歸類為安全相關維修問題」而向加航罰款。
滿地可非牟利消費者權益組織Option consommateurs的法律服務總監、律師德貝勒弗伊(Sylvie De Bellefeuille)表示,現行安全維修豁免條款存在漏洞,令航空公司有可能拒絕向大批乘客支付賠償,而大部分乘客都未必有足夠資訊反駁航空公司的說法。她形容這是一場儼如「大衛對歌利亞」的對壘。
航空乘客權益組織Air Passenger Rights創辦人盧卡奇(Gabor Lukacs)指出,加拿大運輸局2022年的一項裁決已訂明,機械故障必須是航班取消的「直接原因」,不能將間接造成的連鎖影響視作安全維修豁免的理由。
他批評:「加航至今仍假裝相關法律問題尚未有定論,實在令我震驚。」
盧卡奇認為,運輸局應在羅哈斯的個案中向加航處以巨額罰款;而德貝勒弗伊則敦促政府修改《航空乘客保障條例》,避免乘客在航班延誤時,只能依賴航空公司對事故原因的單方面解釋。
羅哈斯如今已獲賠償,但他質疑,與他預訂同一班航班的其他乘客又如何。
他說:「政府至少應確保我們的權利得到保障。」
圖:加通社、CBC Go Publi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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