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0年代中期香港娛樂圈曾發生一宗轟動的「捉黃腳雞」桃色勒索案。當時一名電視台「金牌司儀」因涉嫌與一名女子發生親密關係遭設局勒索,四名大漢闖入並拍下裸照,被勒索八十萬元因受害人知名度極高,法庭下令傳媒不得公開其身分,外界僅以「X先生」代稱,此案後來成為媒體與大眾熱議的經典娛樂圈懸案,多年來,這位「X先生」的身份眾說紛紜,甚至淪為笑柄。
翁靜晶爆笑揭秘「捉黃腳雞」由來
最近翁靜晶在YouTube節目《危險人物2.0》與徒弟楊雲峰律師深入探討事件背後的人性、社會背景,以及廣東話中「捉黃腳雞」的有趣來源。為保護當事人,法庭批准頒發保密令,傳媒及公眾只能以「X先生」稱呼他,這亦是香港司法史上首次廣泛出現以代號保護當事人的案件,翁靜晶說:「嗰陣啲人冇聽過XYZ呢啲上庭代號,啲人就真係個好八卦,知道呢一個係男藝人,咁好多人就估呢一樣嘢啦。」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翁靜晶解釋捉黃腳雞典故
楊雲峰律師稱當年有一位電視台重量級男藝人,因私事向電視台請假兩個月,結果大批傳媒湧到電視台:「呢個男藝人只係話冇啲咁嘅事,叫大家唔好大驚小怪,但但係啲記者好似知道呢件事,搞到呢個重量級男藝人匆匆走返入錄影廠,冇再理佢哋。」翁靜晶續說:「過咗幾日就有新聞報道出嚟,話一個男藝人好出名畀人哋勒索,但係冇講到咁清楚,唔知勒索乜嘢,但係呢一個男藝人已經喺法庭申請咗保密令,唔可以公開佢個姓名,而法庭都頒咗呢個保密,從此之後大家只可以呢佢個X先生,唔可以公開佢個嘅身份。講真你知道佢喺嗰段時間冇喺電視度出現,跟住又講到呼之欲出,基本上全城都估到係邊個啦。」翁靜晶還指這宗案件有一個很特別的名:「就係X先生嘅黃腳雞案喇,黃腳雞呢個名其實都好得意㗎,係我哋廣東人先有咁嘅講法嘅,北方人叫天仙局,又叫做桃色陷阱,點解呢?通常都係話一男一女發生性行為嘅時候,會有個老公突然衝出嚟當場捉住,即係捉姦在床。然後嗰個男人就會變嗰隻黃腳雞啦。點解係黃腳雞呢?係因為公雞嗰對腳係黃啲,啲農民想捉啲公雞,於是就搵啲淺色腳嘅母雞走出嚟食嘢嘅時候,等嗰隻鹹濕公雞行埋去搞隻母雞,就捉嗰隻公雞,所以就叫做捉黃腳雞,呢個就係我哋香港好獨特嘅一個講法。」
案件女主角是22歲夜總會舞女阿May
翁靜晶與徒弟楊雲峰律師透露,案件的女主角是22歲的夜總會舞女阿May。X先生在一間高級夜總會結識阿May後,兩人發展出長達近一年的親密關係。X先生對阿May相當闊綽,每次見面除了支付肉金外,更會帶她去沙田或跑馬地馬場消遣,把她介紹給圈中好友,甚至借錢給她應急。X先生一直將她視為朋友,卻沒想到這段關係早已被黑勢力盯上,暗中埋下伏線。1984年9月12日,阿May邀請X先生到土瓜灣偉恆昌新邨的新居參觀。X先生入房洗澡後,兩人剛發生完關係正在床上抽「事後煙」,突然有四名持刀及疑似手槍的大漢破門而入。他們不僅對X先生武力恐嚇,威逼兩人擺出各種多個不堪入目的性愛姿勢並拍下十多張裸照。匪徒隨後致電幕後黑手,對方向X先生開出250萬港元的天價贖金,最終雙方討價還價,以80萬港元「街價」成交。X先生其後圈中曾任職警察的陳姓好友求助,繼而驚動了當時的警司劉玉權,警方立刻成立秘密小組接手。9月15日,X先生與喬裝成朋友的許督察,帶着50萬現金及30萬支票,前往九龍塘一間酒樓交收,當二名匪徒點算贖金時,警方當場出擊將兩人拘捕。
「金牌司儀」何守信移居加國多年:













翁靜晶稱最大傷害是X先生和女友
案件於1985年3月在高等法院開審,因群情洶湧,法庭連走廊都擠滿了旁聽市民。X先生親自出庭作供,面對辯方律師咄咄逼人的盤問,X先生留下了一代金句。當被質疑為何會與妓女做朋友、是否欺騙對方感情時,他厚道地回應:「朋友是一種身份,妓女是一種職業,兩者並沒有衝突。」X先生在庭上供稱由進屋洗澡、發生關係到點煙被破門,全程僅約15分鐘,這「15分鐘」亦成為了當時市民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,負責收錢的兩名被告因勒索罪成,被判入獄五年。而女主角阿May在知名律師的協助下,於庭上聲淚俱下,成功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,是被黑社會男友逼迫設局,最終戲劇性地獲判無罪釋放。翁靜晶在節目最後感嘆,這單案件中受到最大傷害的是X先生和他的女友。
追蹤CCUE社交媒體,獲得更多吃喝玩樂生活資訊:
Instagram: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ccue.ca/
Facebook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ccue.ca